
编号:2021-32
关于调整、增补二级学院兼职组织员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党总支:
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已完成,为了工作需要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员工作细则》(武汉铁院党发〔2018〕57号)等文件精神,现对二级学院兼职组织员进行调整、增补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整、增补组织员的要求
1. 由于人事调整,铁道运输管理学院、铁道机车车辆学院、机械与电子学院等党总支需对工作变动的兼职组织员进行调整;
2. 根据《中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二级学院党总支设组织员2-3名。二级学院根据师生人数和工作实际情况,在现有组织员的基础上,开展增补组织员工作。
二、二级学院组织员的基本素质与资格条件
1.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和教育方针,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与部署。
3.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,热爱党务工作,具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4.党性修养好,工作作风严谨,自觉遵守党建工作制度和规定,严于律己,密切联系群众。
5.具有三年以上党龄。
6.具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。
7.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三、工作程序
根据《中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二级学院调整、增补兼职组织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:
1. 民主推荐。按照《细则》的规定,二级学院党总支召集党总支委员和所属党支部书记进行民主推荐,推荐对象一般为二级学院党总支班子成员,填写《组织员人选推荐表》,于2021年10月4日12时前报送党委组织部(联系人:李一凡)。
2.组织考察。根据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人选情况,党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为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等方面,重点考察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党性修养、党务工作经验与履职能力等,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,必要时可进行民主测评。
3.党委审批。党委组织部根据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意见和考察情况,提出组织员建议人选,报学校党委会审批。
附件:《二级学院组织员人选推荐表》
党委组织部
2021年9月30日
附件:
二级学院组织员人选推荐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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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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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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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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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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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生 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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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 党 时 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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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 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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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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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工 作年限 |
年 |
专业技 术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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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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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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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工作单位职务(职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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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职务(职级)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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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党务工作主要经历与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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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织推荐意见 |
经2021年 月 日 学院党总支委员扩大会议民主推荐,同意推荐该同志为本党总支兼职组织员。 会议应到 人,实到 人, 人同意推荐, 人不同意推荐。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|